一、單位來源
社會面公開發布選取。
二、服務內容
(一)項目業主
吉林省長發融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二)服務內容
吉林省長發融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為某2家公司提供融資擔保業務服務,我公司為保障國有資金不受損失,聘請專項法律服務機構對違約企業及保證人(合計:保證企業15家,保證人17人)依法提請強制執行立案訴訟。具體服務如下:
1.吉林省長發融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與某2家公司以及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企業及自然人提請強制執行訴訟債權債務糾紛案件的委托執行全階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協助法院執行、參加執行和解、執行異議、復議、調解、收發相關法律文書,直至全部債權以現金形式實現完畢;
2.保全資產:自服務協議簽訂日起60天內完成對上述債權債務糾紛案件的強制執行立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對網簽抵押資產、對質押租金、對企業及自然人銀行賬戶進行保全查封,凍結質押債權的委托代理;
3.如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受理、駁回執行申請裁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期滿未進行復議、復議被駁回或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執行的裁定文書,應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代理該訴訟的全部訴訟階段,包括但不限于訴訟、仲裁、執行案件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前期溝通、一審、二審、再審、抗訴、執行、管轄權異議、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等,至案件執行終結實現債權收回。
4.其他企業或自然人與“服務內容第1、2、3項”引發的相關企業或自然人的訴訟案件或涉及侵害我公司債權、擔保物權及質押權的,企業或其他自然人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所享有的權益而產生的訴訟案件的委托代理;
5.草擬訴訟階段相關法律文書,跟蹤案件進展情況,定期向我公司匯報案件進展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
(三)服務要求
1.代理標的:訴訟案件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其中本金為976萬元(包括不限于訴訟案件的利息、罰金、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評估、拍賣、公證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代理權限:執行案件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前期溝通、執行、管轄權異議、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等無其他異議方,至案件執行終結實現債權收回。
3.全面梳理總結案涉焦點問題,準確客觀揭示案件潛在風險,及時跟蹤反饋案件進展情況并定期匯報。
4.中標機構應本著長期合作的、專業服務的精神,以優惠的價格投標,但亦應嚴格保證服務質量,一旦發現中標機構專業水平與標書不符,或指派的服務團隊實際從業能力無法達到項目業主要求,或因服務團隊律師的過錯給項目業主帶來損失的,或不能按照比價要求提供服務的,項目業主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賠償的權利,且項目業主將不承擔后續費用并有權追回已支付的費用。
5.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完成對上述債權債務糾紛案件的強制執行立案,否則我公司有權解除該協議。
6.中標機構需按中標服務費金額的10%繳納履約保證金給項目業主單位。
(四)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實現債權以現金形式收回。
三、報名公司要求
(一)資質要求
具有司法行政部門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提供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人員要求
本項目團隊律師不少于3人,項目負責律師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且執業5年以上提供律所出具的執業年限證明(或執業證號滿足年限要求的執業證書(含年檢章)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業績要求
提供金融領域訴訟服務經驗3家以上(服務業主為不同單位),需提供委托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項目負責律師具有金融領域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案件的經驗,已完成類似案件代理不少于5件,需提供代理金融領域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案件的明細表以及對應的裁判文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財務要求
提供近年(2020年-2022年)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如成立未滿3年,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完整年度財務報表或驗資報告并加蓋公章。
(五)信譽要求
律所信譽良好,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內無行業被投訴并查實不作為或不盡責等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的;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處罰。由律所出具法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詳見附件4)。
(六)本次比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上述(一)至(五)條款要求材料應在資格證明文件中明確列明,如有任何一條不滿足,將被判定為資格不合格,不參與后續報價。
資格證明文件目錄: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2.律師執業證(含年檢章)明細表及裁判文書復印件;3.業績合同:4.財務報表;5.承諾書。(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1-4需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5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四、報名方式及比價詳情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9時00分至2024年4月19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地點:網上報名,將報名登記表發至指定郵箱ccdgbijia01@163.com(僅發送報名表),要求報名登記表命名成(長發擔保法律訴訟服務+公司全稱)。
(二)比價截止時間:2024年4月23日14時00分,地點:長發金融創新中心會議室(308會議室),現場按要求在比價截止時間前完整提交紙質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證明文件(詳見三:報名公司要求),比價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文件將被拒收。資格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后遞交密封的報價單。報價機構需提前準備好經蓋章并簽字的確認函、放棄函(詳見附件3),以便比價現場最終確認或放棄。
(三)比價辦法:
1.現場首先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依次進行現場報價。由合格的最低報價機構填寫確認函;若最低報價機構放棄,則填寫放棄函,并依次順延至次低值報價機構,依次進行直至最終確認。
2.如出現多個同等最低報價機構情況,則當場二次報價,由報價最低者中標。
3.最終確認結果直接通知中標機構,如2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視為未中標。
五、報價要求
取費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律師服務收費的意見》,本項目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報價為全部風險代理費,總體服務費用不超過實際收回債權數額12%,按照實際收回進度支付服務費用。
六、監督單位
長發集團紀檢監察辦公室。
七、評審小組組成
長發集團工程項目管理部、計劃財務部、審計部、投資企管部、綜合辦公室。
八、中標機構使用須知
(一)中標機構必須簽訂承諾書,確保全部任務執行確認的最低報價,并保證能夠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且完成項目業主的項目要求。
(二)中標機構在接收中標通知書后,與項目業主依法簽訂項目服務合同。如中標機構在30日內未與項目業主完成簽訂項目服務合同或項目業主認為中標機構無法履行合同簽訂程序,項目業主有權將中標通知書作廢并向中標機構下發作廢通知,同時該機構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
(三)中標機構在簽訂合同后,如因非項目業主原因無法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項目業主有權對其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者,項目業主有權終止委托,并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同時該機構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
(四)若駐場律師/項目負責律師不遵守項目業主規章制度或有項目業主投訴并經查實的,項目業主有權利提出解約,對已經服務完畢月份按照合同約定據實結算,法律服務中介機構應在接到解約通知后按要求交接工作并及時退場;同時該機構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
(五)項目團隊主要負責人發生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進行重大人員調整,無法滿足項目業主提出的服務要求和響應時間,項目業主有權單方面解除服務關系。
(六)失信名單內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
詳情請下載:點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