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來源
社會面公開發布選取。
二、服務內容
舊改公司為PPP項目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信息數據管理于一體,深度參與PPP項目全過程管理的SPV公司。
(一)服務內容
1、法律咨詢服務:對顧問單位業務經營及管理過程中涉及的企業組織管理領域、國有企業監管領域、建筑工程領域、勞資關系領域、金融監管領域、證券發行領域以及其他領域所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法律文書服務:為顧問單位起草、審核、修改各類法律文件,如各類合同、協議、章程、聲明、備忘錄、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托書等。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律師聲明、法律建議書等法律事務文書。協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項目綜合法律服務:針對顧問單位較大的經濟活動或其它重大項目,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項目談判,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及項目所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4、為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協調處理勞資關系與糾紛。
5、訴訟服務:為顧問單位訴訟、仲裁、執行案件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前期溝通、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管轄權異議、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等各階段。法律服務年度,免費代理的訴訟、仲裁案件不低于五十件。
6、專項服務:應顧問單位的要求,免費為顧問單位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對有關企業或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7、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法律建議。
8、法律培訓服務:以座談會、講座等方式對顧問單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9、法律信息服務:不定期向顧問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關規避風險的法律建議或相應的對策。
10、由于項目的特殊性,工作日需要2名駐場律師在顧問單位辦公,隨時解決顧問單位法律問題;由于顧問單位現有20余件未審結的相關訴訟案件,應指派專門律師提供出庭應訴等訴訟代理服務,該律師不得為駐場律師。
(二)服務要求
在律師行業通行服務標準基礎上的優質服務。
(三)服務期限
一年
(四)項目業主
長春市長發舊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
(五)服務費用
每年不超過人民幣43萬元。
三、報名公司要求
(一)資質要求
具有司法行政部門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提供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二)人員要求
1.律所執業律師30人(含)以上,需提供人員列表及人員律師執業證書(含年檢章)復印件加蓋公章。
2.本項目團隊律師不少于5人(含項目負責律師及輔助律師、駐場律師2人,訴訟律師1人),均持有律師執業證。提供分工明確的人員列表及人員律師執業證書(含年檢章)復印件加蓋公章。
3.項目負責律師應執業10年以上,提供律所出具的執業年限證明(或執業證號滿足年限要求的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項目負責律師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機關或國企提供法律顧問服務至少3項;為PPP項目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的工作經驗至少一項;提供委托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業主單位性質證明(例如企查查等網站截圖)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本項目有駐場需求,駐場律師2人,應執業三年以上,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為國企處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工作經歷至少5項;提供律所出具的執業年限證明(或執業證號滿足年限要求的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委托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業主單位性質證明(例如企查查等網站截圖)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駐場專人辦公,不得中途更換,如更換人員須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并確認后方能更換人員)
6.訴訟服務律師要求:該名律師應具有代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經驗(提供執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代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裁判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三)律所業績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為國企提過供常年法律服務(需提供委托合同及業主單位性質證明(例如企查查等網站截圖)復印件,并加蓋公章);2.代理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提供代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案件及對應案件的裁判文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3.為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PPP項目)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提供法律服務合同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財務要求
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
(五)信譽要求
律所信譽良好,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內無行業被投訴并查實不作為或不盡責等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處罰。由律所出具法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六)本次比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上述(一)至(五)條款要求材料應在資格證明文件中明確列明,如有任何一條不滿足,將被判定為資格不合格,不參與后續報價。
四、報名方式及比價詳情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5日9時00分至2023年7月7日16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地點:網上報名,將報名登記表發至指定郵箱ccdgbijia@163.com(僅提交報名登記表),要求報名登記表命名成(舊改常年法律服務+公司全稱)。
(二)比價截止時間:2023年7月11日14時00分,地點:長發金融創新中心會議室(2218會議室),報價機構需提前30分鐘入場,現場按要求在比價截止時間前完整提交紙質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證明文件(詳見三、報名公司要求),比價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文件將被拒收。資格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后遞交密封的報價單。報價機構需提前準備好經蓋章并簽字的確認函、放棄函(詳見附件3),以便比價現場最終確認或放棄。
(三)比價辦法:
1.現場首先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依次進行現場報價。由合格的最低報價機構填寫確認函;若最低報價機構放棄,則填寫放棄函,并依次順延至次低值報價機構,依次進行直至最終確認。
2.如出現多個同等最低報價機構情況,則當場二次報價,由報價最低者中標。
3.最終確認結果直接通知成交單位,如2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視為未成交。
五、報價要求
取費標準:參照《吉林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標準(試行)》的通知,投標人自主填報法律服務價格,不得超過最高限價43萬元。
六、監督單位
長發集團紀檢監察辦公室。
七、評審小組組成
長發集團工程項目管理部、計劃財務部、審計部、投資企管部、綜合辦公室。
八、成交機構使用須知
(一)成交機構必須簽訂承諾書,確保全部任務執行確認的最低報價,并保證能夠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且完成項目業主的項目要求。
(二)成交機構在接受委托任務后,如因非項目業主原因無法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項目業主有權對其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者,項目業主有權終止委托,并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同時該機構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永不再錄用入庫。
(三)若駐場律師/項目負責律師不遵守項目業主規章制度或有項目業主投訴并經查實的,項目業主有權利提出解約,對已經服務完畢月份按照合同約定據實結算,法律服務中介機構應在接到解約通知后按要求交接工作并及時退場;同時該機構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永不再錄用入庫。
(四)項目團隊主要負責人發生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進行重大人員調整,無法滿足項目業主提出的服務要求和響應時間,項目業主有權單方面解除服務關系。
(五)失信名單內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將被列入長發集團失信名單,其名下所有機構不再錄用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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